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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民生:治“万能章”需“证明清单”

2017/1/20 8:25:12      |

自从“我是我爸妈的女儿”“我还活着”等“奇葩证明”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后,各地清理举措不断。去年6月起公安部会同发改委、教育部、工信部等部门梳理了一份“证明清单”,明确凡公民凭居民户口簿、居民身份证、护照等法定身份证件能够证明的9类事项无须再开证明。而如今,社区居委会也急需从“万能章”中脱身,有报道就提到,一些地方社区仍有超过50项公章“非盖不可”,让社区不堪重负。


居委会“万能章”的现象由来已久。“万能”到什么程度?超出常人想象。前年全国两会期间,有人大代表调研发现,需要社区开具证明的事项高达110多项;还有报道提到“本市居委会印章使用事项多达120余个”。这些数字及其差异本身说明了两大问题:一是需要居委会盖的章真多;二是盖章事项繁杂,到底哪些证明真正属于居委会职责并无统一标准。至于“奇葩”程度,除了日常生老病死、医疗、居住等,最令人咂舌的莫过于钱被老鼠咬了、丢猫丢狗了、单身证明、同居证明,等等。居委会工作人员苦不堪言,有时还左右为难:任何看似简单地盖个章,都需要提防潜在的证明风险,而一旦不配合居民的盖章需求,又可能影响社区工作开展。


针对“奇葩证明”,此前有批评者指出,症结在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内部交流不够畅通,从而导致“信息孤岛”。这样的分析有一定道理,比如有户口簿还被要求开身份证明,实际上就是一种将简单事项复杂化的重复劳动。然而,这个理由尚不能覆盖全貌,仔细分析对“万能章”的需求,还有相当一部分根本上说源于懒政。很典型的是“只认社区公章不认证件”的银行和公证处。不止一篇报道提到,有居民或存折丢了或钱被老鼠咬了,到银行补办时,却被要求到居委会开具相关证明。令人纳闷的是,客户存了多少钱或者钱币真假,相关的信息汇集和核验不正是银行的本职工作么?无论是重复性证明,还是让不相干的居委会开证明“背书”,本质上都是在转嫁风险,是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的表现。


在新一轮行政改革中,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是一项重要举措,目的在于明确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和运行流程,这既降低权力寻租空间,又规范职能运作。以此为参照,要使社区居委会从“万能章”中解放出来,最直接的办法莫过于推行“证明清单”制度,即根据居委会的职能定位明确所能开具证明的类别、范围,倒逼一些机构杜绝“奇葩证明”的需求。去年3月北京着手为社区减负,结果显示,居委会最终只需出具15类证明,并明确“未经批准的工作事项,一律不得交由社区落实,一经发现,立即撤销、终止”。这说明,只要下决心清理,到底哪些职能属于居委会不难确定。